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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机构公示平台

 

平台简介


  一、平台设计目的

  为落实《天津市关于加快推进智能科技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实现融资租赁业促进企业智能化升级,市金融局依托天津市租赁行业协会的“中国租赁联盟”网站搭建融资租赁机构公示平台。


  二、平台设计理念

  1、模块全面

    本平台包括操作指引、租赁政策与法规、租赁信息、融资租赁机构名录、合作融资租赁机构、对接企业政策和对接成功案例大模块。

  2、融资租赁机构审核公平、公开

    平台按照融资租赁机构支持企业智能化升级基本条件审核公平、公开、公示。

  3、操作简单

    操作方式一目了然,简单便捷,不会因技术问题妨碍企业对接。

  4、管理专业

    专业人员管理后台,保证平台正常运行。


  三、协会工作范围

  1、发布符合条件的合作融资租赁机构名录及其基本状况、业务范围、对接要求等信息;

  2、及时披露合作融资租赁机构诚信状况;

  3、做好对接成功的典型案例宣传工作;

  4、单独设立专业模块,并实现与市金融局、市商务委、天津银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中小企业局、市科委等部门网站的链接。


  四、融资租赁机构参与条件

   融资租赁机构,是指依法注册的法人金融租赁公司、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和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

融资租赁机构参与支持企业装备改造升级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注册设立,且实缴货币资本满足中国银监会、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等管理部门最低要求;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经营期内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三)有服务于企业智能化改造的专业化团队,且熟悉设备租赁业务;  

(四)金融租赁公司须满足中国银监会行业监管要求,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和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须按照《融资租赁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商流通发〔2013〕337号)要求,通过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如实填报有关数据;

(五)须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平台注册成为常用户,并在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时,及时通过该平台公示融资租赁业务的相关主体,明晰租赁物权属情况;

(六)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五、具体操作方法

  一、登录中国租赁联盟网(www.zgzllm.com)

  二、点击首页中“我要租赁”游标,进入融资租赁机构公示平台

  三、阅读融资租赁机构公示平台《融资租赁机构支持企业智能化升级基本条件》‍和《合作融资租赁机构注册成为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常用户操作指引》

  四、注册并登录融资租赁机构公示平台

  五、填写并提交《有意愿合作融资租赁机构对接申请表》‍和《融资租赁机构支持企业加快装备改造升级基本条件公示表》‍

  六、下载、打印并填写《有意愿合作融资租赁机构对接申请表》(表1)和《融资租赁机构参与支持企业智能化升级基本条件公示表》(表2),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准确。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送交或寄送至天津市租赁行业协会。(协会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华夏金融中心12楼,邮编:300450,联系人:郝思雅,手机:18602661612,传真:022-83219590,邮箱:18602661612@163.com)融资租赁机构填写的上述两个表格,经相关负责人确认后,原件予以编号、存档,扫描件将以电子版形式会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在平台上公示。

  七、等待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作为合作融资租赁机构在公示平台进行公示,可以与有设备租赁意愿的企业进行市场化对接。

  八、对接成功后请您填写并提交《对接成功案例发布申请表》

  九、审核通过后将作为对接成功案例在公示平台进行公示。